書
剛上高一,放假,我在家里看書,他風風火火地來找我,拿著手機對我說:“我爸給我買了部手機,以后可以玩了!”
看他開心的樣子,我好羨慕,我也想要一部手機。
時間一晃而過,轉眼秋葉春雨,我們到高三了。我在家看著書,他來我家找我玩,只是他卻一直低著頭。
春去秋來,我們已經各奔東西,都上了大學。我早就有了自己的手機,當時的羨慕早已煙消云散,可是我的書,還在這兒,我輕輕地撫摸它的表面,那摩挲的質感,以一種別樣的感覺傳到我的神經系統(tǒng)中。
大一上半年放假回家,他找我,跟我說:“我好孤獨!我玩夠了手機,玩膩了電腦,無聊得只能在角落里,頭暈想吐,每當那個時候,我總感覺自己孤獨的像一條流浪狗。”
我不知道該怎么說,我沒有經歷,我的興趣從來沒有那么不顧一切地放在手機電腦上,我喜歡看書,喜歡唱歌,喜歡寫文字,所以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勸他,只能說:“要不,你試著看看書?”
人類是一種喜歡幻想的生物,總是在幻想著不曾存在的希望和那些不會消失的絕望,在這希望和絕望中,可能就是人生的百態(tài)。
當我拿起一本書的時候,我知道,這是一個與我不同時期、不同經歷、不同地位,甚至不同思想的人,他的文字就是他的幻想,他的思考,他的每一次下筆,每一次修改,都是他亦是我的反復體味,反復思考,把他的幻想寫給我,這個時候的我就是他的上帝,看著他的人生百態(tài)。
他可能在人群中極力掩飾,恨不得給自己戴上無數個面具,讓別人看不到他的尷尬和缺陷,而在他的筆下,“他”可能更加虛偽,可能更加變幻無窮,但自始至終,筆下的他和真實的他都是他的真實。
過了一個月,他來找我,進了我家,我沒看見他的手機,他說:“你有書嗎?”
我真正明白一個人體味過書的樂趣后而沒有書看的難過,于是我隨手拿了本書給他,他接過來,感覺挺虔誠,緩緩地打開了它。